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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市公积金离职提取

发布日期:2024-11-30 10:32:32 浏览次数:13

扬州市公积金离职提取的具体条件和流程如下:

一、提取条件

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,且职工缴存账户封存后,未在本市或异地继续缴存的,封存满半年后可销户提取。但需注意,若职工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、未解除保证责任等情形,则无法提取。

提取人必须为公积金缴存人本人,若代办则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关系说明材料(如配偶、直系亲属关系)。

二、提取材料

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公积金存储卡(或联名卡)。

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,如离职证明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。

三、提取流程

线上办理:

登录扬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、APP或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平台。

在“我要提取”或类似选项中选择“离职提取”业务。

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,并上传准备好的提取材料。

提交申请后,等待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资金将转入指定的银行卡账户。

线下办理:

携带准备好的提取材料,前往扬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服务窗口。

在窗口填写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》,并提交提取材料。

等待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资金将转入指定的银行卡账户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提取公积金前,请确保已经了解并满足了提取条件。

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时间可能因材料准备、审核流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,请提前规划好时间。

提取公积金后,公积金账户将自动注销。如果未来需要继续缴存公积金,需要重新开户。

综上所述,扬州市公积金离职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,并准备相应的材料。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进行办理。在办理过程中,务必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遵守相关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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